現今網路資訊便利,不論要購買商品或是要搜尋餐廳,就是會立刻上網查詢相關評價。現代人給商家負評、1顆星,都是輕而易舉的事,消費者只要在購物上有不愉快的消費體驗,就會立即給予該商家負面評價、甚至抨擊、PO網公審店家。
對於商家來說,每則評價都是攸關消費者是否會買單的決策之一,如果因為不理性的負評,而影響到消費者購買意願,商家的名譽會因此受損,這是一直以來讓許多企業頭痛的問題。
雖然在台灣,人民有言論自由的權益,但不代表對自己的言論可以不負責任,如果影響到他人的權益,後續可能要負起其他法律刑責。因此,若遇消費爭議時,如果發現到買家可能是不合理,或是虛構的,賣家要如何利用法律來捍衛自身權益?我們就來探討,若遭受到消費者負評該如何自保。
一名網友劉先生在蝦皮購買衣服,等到實際收到商品後,發現衣服不僅脫線、質料觸感都覺得非常的粗糙。但是,劉先生考慮到商品退貨很繁瑣,因此直接給賣家1顆星負評,賣家發現後,擔心負評太差有損生意及形象,所以不斷要求消費者劉先生修改評價,否則就要劉先生付出代價。
賣家與劉先生對話內容「評論1顆星,這種消費行為實在不可取,請尊重。」、「隨意給負評,惡意毀謗,之後絕對讓你好看」…等帶有恐嚇性質的言論。
劉先生表示,一開始得知衣服很便宜,可想而知幾乎是假貨,想說購買後在家當居家服穿著,結果沒想到收到商品時,質料非常的差勁。而且賣家又賣假貨,衣服材質不好也是事實,蝦皮賣場既然能讓消費者評價商品,為何無法根據真實感受去評論?劉先生後來將遭受到賣家威脅的對話內容截圖,並提供給蝦皮客服了解。
蝦皮購物回覆,由於賣家因不當言論為累犯,已將對方賣場下架。蝦皮以保護消費者、提供安全無虞的消費體驗為優先。如日後消費者對於商品有疑慮,歡迎向蝦皮檢舉。若賣家有賣假貨之嫌疑或是涉嫌人身攻擊、恐嚇等行為,經查證屬實,不排除將帳戶進行凍結。
另外,消基會表示,買家本來就有權利可以表達真實的購物感想,賣家不應該干涉甚至要求修改,至於賣家的言論是否構成恐嚇,就要看實際對話內容來進行判斷,但是只要消費者感到不適的言論都有可能會構成恐嚇。
根據刑法第309條第1項規定: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9千元以下罰金。
根據刑法第310條文規定:
1.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千元以下罰金。
2.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萬元以下罰金。
3.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根據刑法第313條文規定:
1. 散布流言或以詐術損害他人之信用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
2. 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傳播工具犯前項之罪者,得加重其刑至2分之1。
一般來說商家在遭遇到負評,可以分為公然侮辱罪跟誹謗罪,公然侮辱就是指在公眾場合遭受到羞辱謾罵;而誹謗罪就是對方虛構不實指控造成名譽上的侵害另外,如果消費者因為評論負評造成商家信用受損,也能對消費者提告妨害信用罪。除了在刑法的部分可以提告之外,在民事的部分,若消費者已侵害到商家名譽及商譽,可以向消費者提出請求損害賠償。
大多消費者在消費前,會參考許多網路評價之後才會下訂單,因此,負面評價與商家名譽都有環環相扣的因果關係,這在一般的訴訟中都是重要的關鍵之一。如果消費者是據實評論,基本上就是言論自由的範圍內。如果消費者是無憑無據的指控,甚至表示「可能、好像」用這種不確定的言論來規避責任,使商家造成名譽受損,就可能會觸犯到刑法加重誹謗罪,或是加重妨害信用罪。
根據刑法第237條文規定:
1. 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6個月內為之。
2. 得為告訴之人有數人,其一人遲誤期間者,其效力不及於他人。
在事情發生開始6個月內都可以提出訴訟,超過6個月就無法提出告訴。而且誹謗罪屬於告訴乃論,若對方有悔意或是有和解意願,後續可與對方協調,只要在一審判決之前都能考慮撤告。
如果商家總是收到消費者負評,千萬不要忽略或是帶有情緒性的字眼回覆消費者,建議可以仔細閱讀評論內容,了解消費者對於產品或是物流運送服務上,是哪個環節出了問題,並積極改善,以提升品牌形象、及增加好感度。
倘若商家已盡最大努力改善,但仍不乏一些消費者會對賣場進行負面評價,商家不用過於沮喪,不論做得再好都會無法滿足所有消費者的喜好。建議在回覆消費者時,仍以親切有禮的態度詢問消費者滿意度,與消費者維護良好關係,做好售後服務,相信正面評價會越來多,商家形象一定會有所改善。
若你對於消費者留下負評影響商譽,或是遇有其他誹謗或是恐嚇等言論,歡迎你撥打03-2200161與我們的專員做聯繫,我們有專業的法律團隊,在迷惘的路途上,為你點亮一盞明燈,指引你通往正確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