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13條規定:「未成年人已結婚者,有行為能力。」
民法第1049條規定:「夫妻兩願離婚者,得自行離婚。但未成年人,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儘管夫妻依法本得自行協議解除婚姻關係,但由於未成年人在思慮上仍有些不足之處,因此,若是未滿二十歲之未成年人,必須經由法定代理人同意,畢竟婚姻並非兒戲,必須審慎思考。
除此之外,無論是數面同意,或是口頭同意,因法律上無明確規定,皆可行使同意權。
※重要提醒:
法律規定中,成年人須滿二十歲,但女性十六歲、男性十八歲即可結婚,雖有行為能力,但因為未成年人仍需監護,因此離婚仍需監護人同意。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但因為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如您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進行專業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