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在通姦除罪化以後,法律上就沒有能夠保障配偶權利的條文了嗎?當然有!若您的配偶出軌,您依然可以從法律上保障自己的權利,向對方請求「侵害配偶權」的「損害賠償」。
若您的配偶外遇,您可以依民法第195條所規定的:「不法侵害他人的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來向配偶和第三者提出「侵害配偶權」的損害賠償。
而侵害配偶權的認定,比起通姦罪來得寬鬆,不一定需要「抓姦在床」才能夠提告。若配偶有和異性(當然出軌對象也可能是同性)過從甚密的互動,例如聊天對話當中出現過於親密的內容,或是一同進出旅館等地方的照片,甚至是在街上親吻、擁抱的照片,都有機會可以做為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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