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悔簽愛妻承諾 名醫判賠千萬

整形名醫師江男與小三詹女結婚,婚後江男又與診所護士五年內懷了四胎,接著疑似再劈腿小五。七年前江簽「愛妻承諾書」悔過,表明願將一半財產贈妻,後來江卻反悔,辯稱承諾書是酒醉時所簽拒付,地院昨判承諾書有效,江應付妻近五年收入的半數共一千四百一十一萬餘元。

●法律解析:
牽涉男女關係的契約千奇百怪,曾對簿公堂的包括禁止外遇、限期結婚、性愛契約、分手費等,這些契約在法律上有沒有效,前提是不能在強暴脅迫狀況下簽定,另外,依據《民法》第72條之規定:「法律行為,有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無效。」所以契約內容若破壞「公共秩序、善良風俗」,則會被判決無效。
舉例,A男與已婚B女發生婚外情,兩人簽約約定魏A須在父親往生後六個月內與B女結婚,否則賠一千萬元。A男簽下一千萬元本票給B女,後來反悔要拿回本票被拒,A男提告,法官認定該契約違反A男選擇婚姻自由,此約違反善良風俗,判決無效。
至於性愛契約,不論雙方關係為何、是否自願,都因違反公序良俗會被判決無效。
舉契約有效的案例,一名C男與已婚D女搞婚外情,被D夫抓包後簽下「禁止婚外情」條款,承諾不再騷擾D女,否則賠一千萬元,後來C男仍騷擾D女,法官認定C男違約,判C男賠一百五十萬元。

一直以來,法律都被視為一門專業又難懂的學科,可是卻又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在這種情況下,人民應該如何有效保障自身的權益成為了我們全民免費法律諮詢最關心的一件事。法律諮詢的意義並不是教導民眾如何打贏官司,還是尋找可逃避歸咎的法律漏洞,而是對於有需要幫助,或是對法律有疑義的人民提供一個正確的法律方向,所以我們在網站上提供了一般民眾容易遇到的法律問題,包含:家事、婚姻、繼承、車禍法律以及其他生活法律行為,希望能先透過簡易的問與答解決一些簡單的法律問題,其次,我們也希望進來全民免費法律諮詢網的朋友,能夠獲得一些常用的法律知識,所以也針對相關新聞做出法律方面的見解,期望能帶給需要法律諮詢的朋友提供第一層面的幫助,若還有其他未解的疑問,也歡迎撥打我們的免費法律諮詢專線來洽談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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