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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後還被交辦工作

下班後還被交辦工作?面對這種地獄來訊該怎麼辦?

下班後還被交辦工作?面對這種地獄來訊該怎麼辦?

很多人應該都有這種經驗也為此苦惱不已,那就是-下班後的主管來訊。上班已經殫精竭慮,下班卻還不得安生。明明已經下班了,你卻仍要隨時整裝待發,主管訊息一來就即刻啟動。那這樣到底是有下班還是沒下班?

「A客戶要的資料,明天準備給我」、「目前工作進度到哪裡?回報一下」、「你今天晚上再出一個B版本給我」,手機傳來公司的訊息或來電鈴聲,對員工來說,有時簡直是鬼來電。

但可以不回嗎?主管說,工作搶時間重效率,訊息沒回要扣薪,該怎麼辦?當個任勞任怨、埋頭苦幹的勤奮工蟻乖乖照做,總有一天下班能好好休息?勞基法怎麼規定,今天帶你來看清楚!別讓你的勞動環境只剩苦!

下班可以不回工作訊息嗎?

科技發達,幾乎人人都有通訊軟體,裡面好友及群組無數,其中特別恐怖的,就是「公司群組」和好友名單內的「主管」。用LINE交辦工作已經是現代社會的常態,也導致很多員工下班後也都必須隨時on call,迅速回覆,才能表示自己非常勤奮認真,對公司忠貞不二。

下班後可以不回工作訊息嗎?基本上,勞基法及其他相關法律都沒有規範此類行為,亦沒有明令禁止雇主下班後傳訊息交辦工作給員工,因此,有鑑於職場關係維護,建議你看到後還是要回覆,唯如果對方交代你加班,則可以不做,或提出勞動回報。

★《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工作時間指導原則》 第2項第7條
勞工正常工作時間結束後,雇主以通訊軟體、電話或其他方式使勞工工作,勞工可自行記錄工作之起迄時間,並輔以對話、通訊紀錄或完成文件交付紀錄等送交雇主,雇主應即補登工作時間紀錄。

下班後被雇主交辦工作時,若僅需回覆則不在此限,但若要「實際執行」工作,則可視為加班。因此,關鍵點在於「勞工有沒有實際因此交辦事項而進行勞動」。

*不過如果雇主已明確表示「上班再處理」,即可主張員工是自行選擇勞動,拒絕給予加班費。

員工可以拒絕加班嗎?

員工需不需要加班,基本上要看當時你簽訂的勞動契約怎麼寫。很多合約上會明訂員工「基於營運考量,需配合加班(延長工時)」云云,因此,若是當時你有簽署這份合約,就需要在必要時配合加班。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1項
雇主有使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之必要者,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工作時間延長之。

在沒有工作契約的情況下,如果雇主要求員工加班,則需要先獲得加班權,如勞動基準法32條第1項所述,必須先經過工會或是勞資會議同意後,方可向員工提出加班要求。

但若是員工真有無法加班的理由,是否能夠拒絕加班?

★《勞動基準法》第42條
勞工因健康或其他正當理由,不能接受正常工作時間以外之工作者,雇主不得強制其工作。

若你身體不適亦或能提出其他正當理由,都可以拒絕雇主的加班要求,且對方無法強制你進行。同時,若是雇主欲以拒絕加班為原由解雇你,你也可進行檢舉或申訴。唯已「簽訂同意加班的勞動契約」並「無正當理由」而拒絕加班者,雇主能以正當理由進行資遣。

下班不回工作訊息,竟然被扣薪?

上面已經提到,因為勞基法無規範,所以會建議大家,盡量在收到工作訊息時要回覆。但如果因為沒回而被扣薪,絕對不行!

★《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
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但法令另有規定或勞雇雙方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規定工資應該全額給付勞工。那麼薪水中含有其他給付項目時,雇主可以先行扣除嗎?勞工契約簽訂時有載明即可,如一般公司行號會替你加保勞健保,並在發薪時扣除等等。但若當時你並未同意合約內容,則雇主不可以自行扣除。

因此,依據以上勞基法規範,在契約以外,雇主是無權因為「下班沒回訊息」這類情事扣你薪水,若有疑慮都可以向雇主反映或向勞動局申訴。

員工違規或造成公司損害,能罰款扣薪嗎?

上班遲到、工作有疏漏,諸如以上,有些情況是員工真的在工作上犯錯或違規,這種情況下,是否可以採用罰款或扣薪?這時,依舊必須參照勞基法22條第2項,「法令另有規定或勞雇雙方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但必須提醒你,即使簽訂契約,也必須為「有效契約」,遲到罰款或額外扣薪,是絕對違法的。

以遲到來說,「工資」即為員工提供勞務以獲得報酬,而上班遲到意味員工在到班前的這段時間並未提供勞務,因此,雇主可以以此為理由拒絕給付遲到這段時間的薪水,此便為「不計薪」,而不是扣薪。

★《勞動基準法》第26條
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若是工作時因個人失誤導致公司損害,是否能夠罰款或請求賠償?答案是可以,但一樣必須先給付全額工資。上述條例中所述之「勞雇雙方另有約定」,是謂在雙方對於扣款項目及金額皆無異議時方能成立,因此不能以為簽約時已於勞動契約明載作為理由,逕行扣薪。

既然連員工真實犯錯都不能先行扣薪了,那當然,無理由的「預扣」更是不行。所謂預扣就像租金,但即使雇主認為員工很有機會犯某一種錯,也不能以預扣方式扣掉部分薪水作為事情發生後的補償,僅能於事後釐清責任歸屬及比率,要求員工繳交罰款或進行賠償。

勞資問題都可以進行法律諮詢

近年來非常流行「社畜」一詞,因貫老闆眾多而使許多員工受到壓榨苦不堪言,只能硬著頭皮頂下來。但很多時候,或許也來自於多數人對於勞基法給予的保障並不清楚而錯過時機,讓慣老闆從你身上楷了油。

有任何勞資糾紛或相關問題,都可以致電03-2200161進行法律諮詢,我們會竭誠為你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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