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和異性或同性有過分親密曖昧的行為,甚至是發生性行為等情況,都可能會侵害配偶權,有關同性間的婚外情也有相關的實務判決,法院認為屬於破壞婚姻關係與配偶間的誠信原則。
同婚專法中,雖未提到配偶兩字,然而裡面所謂的永久結合關係,其實也就是「婚姻」,同性婚姻和異性戀婚姻並無不同之處,因此法律上也給予相等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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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基本上是相同的,在台灣已經允許同性伴侶登記結婚,在法條上是沒有性別區分的。雖然通姦罪已被除罪,但依照民法第195條「不法侵害人格權及重大身分法義之財產賠償及限制」中的第三項有特別提及「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即便現在無法以通姦罪進行提告,仍可以透過民法來尋求賠償。
想要蒐集對方外遇的證據,一直以來都不是件簡單的事,不論是異性婚姻或者同性婚姻皆是。若是僅僅提供對方兩人一同出遊的約會照片是很容易因證據不足而不起訴的,通常最關鍵的證據還是「對話紀錄」,對話證據必須要有強烈的因果關係,除了兩人有聊色的對話以外,如果還有更加強烈的直接證據,法官採信的可能性將會拉高。再來也可以提供間接證據來增加可信度,例如兩人肢體上有親密動作的照片、有開房間的消費紀錄和進出時的照片佐證⋯⋯等。只要法官認定這些證據能夠證明對方雙方逾越一般社交行為,皆可成立侵害配偶權。
但這邊要注意侵害配偶權蒐證的「比例原則」,越是嚴重的蒐證行為,您必須要有越合理的動機來主張您的「不貞蒐證權」,因為越是嚴重的外遇行為、通常都相較隱密,而外遇蒐證這個行為相當容易觸犯刑法,比如您偷看對方的手機、取得相關對話紀錄,對方也可以主張您違法取得對話證據,這個證據可能就不被法官採納,對方還有機會依據違法的事實對您提告。建議您在搜集相關證據之前,先諮詢過專業人士。
基本上來說,在台灣允許同性伴侶登記結婚後,在法條的使用上自然是沒有性別之分的,所以在處理上的程序是相同的。建議您可以先將證據搜集好之後再尋求法律諮詢,準備就緒後向法院提出「侵害配偶權」的起訴狀。
很有可能觸法,這邊必須要注意,有可能會觸犯到的是「妨害秘密罪」及「妨害電腦使用罪」。。
妨害秘密罪:(刑)第315-1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妨害電腦使用罪:(刑)第 358 條
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侵害配偶權」提告是民事案件,檢察官並不會介入,最終對方也只需賠償。侵害配偶權提告和一般民事訴訟的流程大致相同,若是中間有調解成功,後續便不需要上法庭。以下為具體流程。
(一) 提出侵害配偶權流程
當事人撰寫起訴狀後向法院遞交起訴狀,法院收到後便會開始受理,而法院受理主要會有三種情況:
1. 遭到駁回:如果法院認為起訴狀的內容與法條不相符、不屬於法院管轄範圍或是起訴不合程序等原因駁回起訴狀。
2. 聲請調解:法官可自行或指定調解委員進行兩方調解,若調解成立,則會製作調解筆錄作結案,法院書記官會製作調解筆錄正本、分別送達給雙方。
3. 訴訟:進入訴訟後,仍然可以選擇撤回起訴或選擇和解。如果沒有撤回或和解,宣示判決後仍可能會上訴,繼續進行第二審和第三審。這將會是相當漫長的過程,請您務必要做好心理準備。
(若是賠償金額未達150萬,則不可以上訴至第三審)
(二) 侵害配偶權訴訟狀的內容
雖然網路上有許多侵害配偶起訴狀的範例,但因爲此判決會依法官自由心證的不同,進而影響判決結果,建議您請求律師協助。以下為必寫的內容。
1. 原告與被告的雙方個資: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通訊地址等。
2. 請求賠償的訴求:詳細寫出賠償事項,如精神損失賠償的具體金額。切記,律師費是無法提出賠償,而法院的裁判費則是由敗訴的一方負擔。
3. 請求賠償的原因:需要寫出具體關於「侵害配偶權」的內容,何時發生?發生過程?證據有哪些?這些內容都會影響判決結果,盡量越詳細越好。
4. 聲請狀的末段要記得簽名及蓋章,並寫上送狀日期。
提出侵害配偶權雖然可以得到賠償,但過程中也必須要先自行負擔部份費用。
(一) 通常可以得到多少配偶權的賠償?
1. 賠償金額判斷依據:關於侵害配偶權或多或少會得到賠償金,但實際上沒有一個具體的金額。法院會先考量原告與被告雙方的經濟情況,以及原告所受到的影響及精神折磨作為判斷。賠償金額多數在幾萬至幾十萬之間。
2. 若是與原伴侶談和解,第三者需要還錢嗎?
民法規定「如果債權人向其中一個連帶債務人免除債務,但沒有消滅全部債務的意思,那麼其他債務人還是要負責,只是可以扣除掉另一位債務人被免除的部分。」意思就是,假設法院判定賠償金額為30萬,被告與第三者都要共同償還,但是被告因為已和原告和解,所以並不需要負擔這筆費用,但是第三者仍需要付剩餘的賠償。原告會獲得被告的30萬和解金,加上第三者該負責的精神賠償金。(新北地方法院107年訴字第2939號判決)
(二) 提出侵害配偶權訴訟需要準備多少錢?
1. 民事訴訟裁判費:侵害配偶權屬於民事事件,需要預繳裁判費,而裁判費根據求償金額所定。
2. 律師費用:多數提出侵害配偶權訴訟的人會尋求律師的協助,因依照律師不同而有價格落差,可以先使用我們提供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後續要委任律師進行處理也不遲。
面對另一半外遇的情形、不論異性婚姻或同性婚姻,先竭盡所能地保持理智,務必請您尋求法律諮詢及專業協助,再去決定該如何處理外遇蒐證,爭取屬於自己的權益。我們將免費提供法律上的幫助,讓您不在法條的汪洋大海之中迷失,給予您正確的方向去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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