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免費法律諮詢網
功能列
全民法律資訊快訊報導 寫存證信函注意事項 寫存證信函注意事項 常用表單格式下載
諮詢類別 諮詢單位
勞資薪資
員工解聘
公司倒閉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02-8590-2567
總機 :02-8590-2866
職業傷害
勞資糾紛
行政院勞工保險局
總機:(02)2396-1266
語音答詢:0800-078-777
或洽各縣市勞保局
健保諮詢 中央健康保險局
總局:02-2706-5866
諮詢服務:0800-030-598
網路購物
買賣糾紛
租賃合約
消費者基金會
台北總會:02-27001234
中區分會:04-23757234
南區分會:06-2411234
高屏分會:07-2251234
花東分會:03-8333234
交通糾紛
交通事故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電話:(02)2331-3561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電話:(02)8072-5454
桃園縣政府警察局
電話:(03)332-5368、(03)335-3024
智慧財產
商品專利
商標查詢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電話:(02)2738-0007
專利客服專線:
(02)8176-9009
著作權諮詢專線:
(02)8732-2983
line
全民免費法律諮詢專線


離婚可不是說離就離

離婚可不是說離就離這麼簡單!

離婚可不是說離就離這麼簡單!

當雙方感情都淡了,您可能會想要離婚;當另一半外遇,忍無可忍時,您也會選擇離婚;若是配偶家暴,您更需要透過離婚來脫離這個暴力環境。
無論何種原因導致婚姻走向盡頭,即使到最後一刻仍必須掌握自身的權益。
離婚不是說離就離那麼簡單,每個人在意的點可能不盡相同,但以現實面來說,確實脫離不了兩件東西:錢、孩子。

今天我們將由離婚的方式開始,再延伸至離婚背後可能牽涉的問題進行討論,當然如果您有想直接諮詢的問題,也可以撥打免付費專線03-2200161與我們的專員做聯繫詢問。


▼離婚的方式
離婚原因百百種,但離婚的方法,就只有3種喔!

1. 協議離婚
當初結婚時可以雙方一起去登記結婚,而離婚時亦然。
當婚姻雙方都有結束婚姻的意願時,就可以一起向戶政機關登記離婚。

民法 第1049條
夫妻兩願離婚者,得自行離婚。

民法 第1050條
兩願離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向戶政機關為離婚之登記。

2. 調解/和解離婚
民法 第1052-1條
離婚經法院調解或法院和解成立者,婚姻關係消滅。法院應依職權通知該管戶政機關。

有時即使雙方都有離婚的意願,但離婚的條件卻無法達成共識。
此時就需要透過外力介入、居中協調,欲離婚之夫妻可以向法院聲請調解,而法院介入協助調解時所做的紀錄、筆錄,其效力等同法院判決,是個雙方不需要對簿公堂、避免撕破臉且具法律效力的離婚方式。(調解離婚後仍需至戶政機關辦理離婚手續)

3. 訴訟離婚
當符合民法1052條的條件時,夫妻之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但在真正進入法庭前,仍必須經過「調解庭」,讓雙方先和平談判討論,如果真的無法達成共識,才會進入法庭由法官進行判決。

民法 第1052條
1.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七、有不治之惡疾。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2.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離婚時常見的爭議點

1. 子女監護權
2. 子女探視權
3. 子女扶養費
4. 贍養費
5.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其餘賠償(家庭暴力、侵害配偶權…等)
以協議離婚來說,只要將所有事項約定好,並清楚記錄在離婚協議書裡面,完成離婚手續後按照約定行事,雙方也能各自安好。
但若喬不攏、需要外力介入協調時,也屬上述這些事項最常成為雙方爭論不休、形成誰也不讓誰的局面,最終談判破裂、案件進入法庭由法官審理判決。

而法院判決與審理的基準會因為實務上的當事人、家庭狀況…等不同情況以及法官的個人見解有所變動。
舉例來說:若對方是家暴加害人、或有明顯施虐的可能,對於想爭取子女監護權的另一方來說,絕對比較有利的情況。
但若雙方都沒有明顯的過失、或是條件近乎相當,法院的判決也會因為各種情況而有所變動,就需要花費更多的心思與法律上的專業才能達到爭取權益的目的。

如果您正因為離婚、協議內容的事情煩惱,不妨將您婚姻現況、在意並想爭取的權益與訴求告訴我們,讓我們以專業的法律視角為您解析並提供建議,讓您至少有個方向能夠準備,也不會因為認知落差而導致自己喪失權益。

▼離婚訴訟時的重點
1. 訴狀撰寫
2. 證據力道
3. 專業答辯
既然協調失敗,想交由法官判定,那麼為了要取得勝利、爭取到特定的權益,就必須做好訴訟的準備,訴狀撰寫的清楚、有力讓法官在審理前對案件充分了解,再附上無懈可擊的證據,最後由專業的律師在法庭上靈活答辯。減去了因為訴狀不清楚、訴求不明瞭、證據力不足、對方狡辯時無法回嘴的尷尬情況。簡單來說,在法庭上講的不是情,更多的是理與法,在爭取權益時,是要用正式的資料與方式去做應對的。

專業且免費的法律諮詢專家-全民免費法律諮詢網

我們免費提供法律上的幫助,讓您在面對司法時不再徬徨無助,除了本篇提及的離婚方式、協調與訴訟等相關問題,其他各式法律情況都能夠聯絡我們進行免費諮詢。雖然無法完全準確地預測大家的問題,但能夠從日常案例與其相關法條開始解釋,進而解除大家的疑惑,在屢次的解答當中,都確實提升了我們的能力與經驗。

如果您有相關的離婚協調、訴請離婚等婚姻法律、權益爭取問題,請不要羞於發問,只要準備好您的問題,撥打03-2200161與我們的專員做聯繫詢問,我們絕對不吝於提供您解答,相信您可以得到最即時的解惑與最適切當下情形的建議!

下班不回主管訊息被扣薪?員工是否可以拒絕加班?
分居多久可以離婚?分居等於惡意遺棄嗎?夫妻分居,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
斜槓時代,員工兼職行不行?雇主能以兼職理由資遣我嗎?
自由戀愛的時代,「性」的自由有無受限?未成年性關係相關法規
一定要請律師嗎?先從了解律師的工作與審級制度開始
長孫可以分遺產嗎?何謂遺產中的特留分?遺產與遺囑的關係
真假鈔難辨偽,假如商家收到假鈔,或是您收到假鈔,該怎麼辦?
私訊罵人有罪嗎?會被告嗎?會觸法嗎?
租屋族看過來,遇到租屋糾紛不要怕,免費法律諮詢教您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
抄襲行為不可取,道德良心何在
備案到底有沒有法律上的效力?
父母任意侵犯隱私,該怎麼辦?
另一半和外遇對象生的孩子,需要認領嗎?如果不認領?會怎麼樣?
離婚除了贍養費之外,還能得到什麼賠償?離因損害和離婚損害呢?
婚後該如何分配財產才是兩全其美的作法
電話騷擾惡作劇別以為不會觸法,你想的太天真了
不想配偶被課遺產稅,那生前贈與可以嗎?有關贈與配偶之稅額計算
有精神疾病就可以不用負責嗎?談「思覺失調症」的法律規範
「性」權益受到侵害?談猥褻與性騷擾的差別
對方刁難藉口沒錢,離婚就一定要給贍養費嗎?
和誘罪是什麼?
使用安博盒子看盜版的責任歸屬,到底違不違法呢?
聘請專業的法律顧問,讓你不再被壓榨
「手機定位」也是個資的一種?可以拿來當作外遇證據嗎?
妨害家庭怎麼告,可以求償嗎?讓免費法律諮詢告訴您
面對新冠疫情,許多人口紛紛失業、無薪假,沒錢怎麼辦?
身為老師,下課後可不可以管學生?學生的10分鐘下課時間
孩子長大可以離開父母嗎?其實可以,讓我們來解答
面對新冠肺炎,在外租屋的人們該如何捍衛自己的居住權,一同來揭曉
在監獄服刑被性侵,會怎麼樣呢,罪上加罪?讓免費法律諮詢一次告訴您
養子女終止收養後,姓氏需要修改嗎?收養前後的權利義務的改變
營業場所播放音樂屬違法行為嗎?
外籍新娘突然人間蒸發,該怎麼辦?可以離婚嗎?
傷害受害者竟然可以訴請補償
贍養費修法,即使協議離婚也可以要求贍養費。
揚言PO到爆料公社公審,是否觸犯了恐嚇罪?
孩子從母姓行不行?一定要跟隨父姓嗎?
誹謗使人自殺有刑責嗎?不堪網路霸凌
外遇懷孕怎麼辦?可以自行墮胎嗎?有關人工流產的常見規範
情緒控管不當所發出的惡意言論,可能會觸犯刑責
先搶先贏?未離婚強行帶走孩子
打小孩到底是對?還是不對?會有家暴的疑慮嗎?
被性騷擾該怎麼辦?別姑息了他人對您的性騷擾。
台南Josh遭家暴,保護令與家暴提告可同時進行嗎?
一時貪念,房客將房東傢俱占為己有!
老公外遇還認領私生子!我可以反對認領嗎?認領後會怎樣?
貓貓好可憐!走私動物為什麼一定要安樂死?
前妻不讓看小孩?子女探視權的相關規範
同性婚姻中,若是遇到外遇該如何處理?
大膽丈夫偷吃還自拍「留念」,可以拿床照提告嗎?
爭取監護權,男女標準竟不同?
公婆岳父母有義務要照顧嗎?遺產有權利繼承?
最常見離婚無效的原因,以及離婚協議書的隱藏的危機
離婚前需要知道的事-離婚諮詢與官司
收養需經配偶同意嗎?有關民法「收養」的常見問題
臉書貼文罵陳時中被判拘役-網路發言可能構成公然侮辱
李靚蕾爆料王力宏醜聞,有妨害名譽嗎
如配偶外遇又豪送小三昂貴禮物,可以討回嗎
配偶外遇通姦多次,我該如何尋求法律協助?
鈕承澤性侵女助理-刑法之妨害性自主
可以和未成年人斷絕親子關係嗎?
可以跟失聯多年的孩子請求扶養嗎?談法律上的扶養義務
網路代購正品卻買到假貨?消費受騙該怎麼自救?
鄭家純如何對媒體及網友提告不實指控?會被告侵害配偶權嗎?
支付命令詐騙置之不理,後果不堪設想!
外遇又有私生子,配偶在法律上有義務要照顧?
奉子成婚又外遇,狠心殺害子女重判刑!
吸毒後遭到他人性侵,是否能提告?該以什麼罪名提告?
酒駕歹路不可行,付出的代價不是你能想像的!
錢櫃KTV火災事件付出慘痛代價,消防安全的重要性
避免酒駕再次發生過失致死憾事,新法上路加重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