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住在台北的林姓男子,日前在網路上發文表示自己每月工作薪資有3萬5千元,都會給父母孝親費,由於家裡的姊姊收入較多,支付的孝親費不少,一個月最少都有2萬元,但是父母提出自己應該要像姊姊看齊,每月要拿出2萬元才是。林姓網友表示自己在外租屋,要支付的開銷相當大,目前已無法存錢,更別說要拿出2萬元貢獻孝親費,如果比照姊姊的模式辦理,自己的生活絕對會吃土,所以拒絕了父母的要求。於是,換來的是母親對於自己的不諒解,還說出「白養了」的重話,母親甚至還到處向附近鄰居表示,自己的兒子真的很不孝,如果林姓網友不支付2萬元孝親費,就提告棄養,讓林姓網友感到非常難過。
大家都有主動給父母孝親費嗎?也許或多或少都有提供吧,如果不用提供孝親費那真的恭喜你,少了一項開支壓力,如果要支付孝親費你就當作是定存投資吧!轉個念,讓自己心理好過點。不過支付多寡最好是和家中長輩協調好,避免像上述網友一樣,還要背負棄養的罪名。難道不給孝親費就是不孝的行為嗎?尤其大多的父母都還保有「養兒防老」的守舊觀念,認為好不容易將子女從小拉拔到成人,既然會工作賺錢了,就必須付出回報,有的父母甚至強迫子女一定要支付孝親費,如果子女反抗不願支付,父母上法院打官司的還是大有人在,面臨親人自相殘殺的難堪場面,我想誰都不願面對。
自身的權益該如何保障呢?法律在保護人民之下,這些案件應該對法院來說已屢見不鮮,面對這些親情勒索我們該如何面對?如果父母惱羞成怒氣到要以法律途徑來解決,我們要如何自保都是非常重要的課題,今天就來探討關於孝親費的法律相關問題,如果你看完了這篇還有其他疑慮的話,歡迎你隨時與我們聯繫諮詢。
根據民法第 1117 條文規定:
1. 受扶養權利者,以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者為限。
2. 前項無謀生能力之限制,於直系血親尊親屬,不適用之。
在法律上規定,要接受扶養必須是名下沒有足夠的財產來維持生活生計,比如名下無存款、沒有不動產、沒有其他財產,也無法在外工作養活自己,才能成立「受扶養」的要件,後續才能要求子女來扶養自己。
.根據民法第1084條文規定:
1. 子女應孝敬父母。
2. 父母對於未成年之子女,有保護及教養之權利義務。
.根據民法第 1114 條文規定:
左列親屬,互負扶養之義務:
(1) 直系血親相互間。
(2) 夫妻之一方與他方之父母同居者,其相互間。
(3) 兄弟姊妹相互間。
(4) 家長家屬相互間。
這是另一種扶養的條件,如果父母有在外謀生能力,可以自行工作賺錢養活自己,但基於名下沒有足夠的財產、還是可以要求子女扶養自己。雖然在道義上,給父母孝親費是正常不過的事,不過還是要依照自己的經濟狀況來衡量,來提供可支付金額的孝親費。
林姓男子在外租屋,因為開銷大,無法依照父母的要求給予2萬元的孝親費,如果不給予相當的金額,父母就會進行提告遺棄,但有這麼容易告的成嗎?
依據刑法第294條之1條文規定:
1. 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依法令或契約應扶助、養育或保護而遺棄之,或不為其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由於在現今的法律上,針對養育方式沒有特別的法條規定,但實際上還是會依照民法受扶養條件來自由決定。如果父母是中風或是長病臥床無法自理的情況,那又是另當別論了。所以林姓男子的父母要對兒子提告遺棄,難度非常的高。
根據刑法第293條文規定:
1. 遺棄無自救力之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
2.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據刑法第294條文規定:
1. 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依法令或契約應扶助、養育或保護而遺棄之,或不為其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2.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父母已無謀生能力
簡單來說,就是父母失去了自我生存能力,比如上述提到的長病臥床無法自理,需要靠其他人的救援才能生存。
父母無謀生能力,不救助達到重傷或危及生命
如果父母已經沒有謀生能力,因為你沒有盡到扶養的責任,導致父母重傷或是危及道生命危險,都會成立遺棄罪。
根據民法第195條文規定:
1.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2. 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3. 前二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
相信很多父母會因為子女不提供孝親費,而到處在鄰居面前提起不孝的子女行為有多惡劣,這會導致附近鄰居對子女背後指指點點以外,最後甚至子女也會鬱鬱寡歡,不要以為這些說三道四的話語不會觸法,其實已經違反了個人名譽損害以及影響身心健康,所以若要真的提告,是可以向父母賠償精神上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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